根据移民局换发枫叶卡相关政策指出:为了防止申请人在提交的资料上作弊,也为了便于移民官更有效的进行申请的审核,出台的最新政策为:要求对所有不是英文或者法文的出入境记录章要做英文或者法文的翻译,翻译和公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移民局认可的部门。申请人必须将全部的护照,只要上面的出入境章不是英文或法文的就必须得做翻译公证。
同时,在枫叶卡中心关于《枫叶卡中心深度解析换卡递交资料》的文章中,第四条“附加文件证明过去五年履行居住义务”指出:护照的每一页(注:如果出入境章不是英文和法文的,要翻译成英文或者法文并且公证)。
因此,这看似简单的护照翻译公证这一项要求,实际上暗藏玄机,很多申请人在未经过专业换卡律师的指导,自主通过第三方出具该翻译公证,由于缺乏对翻译公证的法律意识和对换卡政策的了解,导致该翻译公证无法通过移民局的审核,以至于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中,要想再次递交申请,获得移民官的认可,已经十分困难,因此如果您正在或者准备做此翻译公证,请务必资讯资深专业的换卡律师。